作者:admin 时间:2016-06-21 14:44:55 访问量:323
代驾是件时尚而方便的事情,只需在相关的APP里点几下,代驾司机就会上门服务。不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代驾人、代驾软件运营商及保险公司,究竟谁担责?无偿代驾的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案例: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潘先生在一饭店吃饭后,通过亿心宜行公司运营的“e代驾”联系代驾服务,司机赵先生与潘先生签署代驾服务确认单后,驾驶鲁能集团的车离开饭店,但没多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将骑着电瓶车的六旬陶老伯撞翻在地。
经交警认定,小轿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陶老伯住院治疗花费3.6万余元。陶老伯于2014年10月将代驾人赵先生、车主、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药费等11.79万余元。审理中,法庭追加亿心宜行公司作为被告,并于2015年3月9日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范围 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范围的损失部分由代驾软件运营商北京亿心宜行公司基于雇佣关系承担。由于这笔损失可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足额赔付,因而亿心宜行公司无需再支付赔偿费用;对于不属保险责任范围的律师代理费及停车费3716元,法院判决由亿心宜行公司全额赔偿。该案是全国首例判决的涉代驾软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本案存在以下法律关系:亿心宜行公司与潘先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亿心宜行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亿心宜行公司与赵先生之间的雇佣合同法律关系;司机赵先生与陶老伯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简言之,本案是因亿心宜行公司提供代驾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根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陶老伯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损失部分,应由亿心宜行公司承担。依据《交强险条例》第21条第1 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并无证据表明车辆所有人鲁能上海 分公司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法院对陶老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关于司机赵先生是在执行公司指派的代驾服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公司作 为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双方之间的雇佣合同向司机赵先生追偿。但是,如果司机赵先生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公司共同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提醒您:一般情况下,酒店、宾馆等服务场所提供代驾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在酒店、宾馆提供代驾服务中,车辆的运行控制权在酒店、宾馆方。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不单独收取费用的无偿代驾中,代驾人与车主之间应为帮工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赔偿责任应由被帮工人也就是车主承担。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始终以"依法维权、据理力争"为执业宗旨,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感当事人之所感,想当事人之所需,与当事人风雨同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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